从卫生部获悉,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27日起网上报名。结合卫生法制建设进展,今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的卫生法规部分进行了修订。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7日至3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6日。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提醒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将组织实施;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安排在9月8日、9日,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安排在9月8日。
为紧密结合卫生法制建设,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2009年版)》中卫生法规部分进行了修订。临床类别增加了《侵权责任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口腔类别增加了《侵权责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公共卫生类别增加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卫生法规部分将采用新修订后的大纲作为医学综合笔试卫生法规部分命题的依据。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不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取消了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