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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以药补医”各市州至少1个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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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以药补医”各市州至少1个县试点
作者:jaminsu  文章来源:医学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2 9:44: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前日,全省2012年卫生工作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全省每个市州至少有1个县开展取消“以药补医”改革试点,全省将力争新增10家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十二五”规划,还将在川南、川东北、攀西等职业病高发地区建设职业病防治区域中心医疗机构。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今年将在300个县试点取消“以药补医”,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省卫生厅厅长沈骥说,2012年,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已提高到290元,今年将努力将政策范围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今年每个市州至少要有1个县级医院开展试点,县(市、区)数超过10个的要有2个试点。今年全省还将力争新增10家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婚前医学检查率比2011年提高10%.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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