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河北)省范围内选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和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医务工作者、退休医务人员到农村卫生室服务 为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切实解决乡村医生文化专业水平偏低、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尽快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大学生村医”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和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医务工作者、退休医务人员到农村卫生室服务(统称“大学生村医”)。 选聘数量、对象、服务内容 选聘“大学生村医”到村卫生室服务从2011年开始试点,连续选聘5年。今年选聘数量为1000名,以后逐年增加。到2015年,基本实现每个有需求的行政村驻有1名“大学生村医”。 “大学生村医”选聘对象为:临床医学(含中西医)和公共卫生管理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务工作者、退休医务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中共党员和在校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选聘的“大学生村医”从事的服务内容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乡村医生、协助重大灾情医疗救助、协助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咨询服务、健康档案建立和常见病、慢性病管理等。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可以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待遇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相同 “大学生村医”待遇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分担。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医务工作者、退休医务人员保持原有待遇不变,并同时享受以上政策待遇。 在村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在村任职期满后报考省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优先从“大学生村医”中招录;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硕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省内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服务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选聘到村服务的“大学生村医”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大学生村医”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在服务期间,临床医学(含中西医)和公共卫生管理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务工作者、退休医务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原工作单位负责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河北日报 |